企业档案
  • 企业名称: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
  • 联系人:房华先生 
  • 电话:024-31505666-8816 
  • 传真:02422827654 
  • 地址:辽宁 沈阳市 和平区北五经街17号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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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简介
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恢复组建于1979年11月,是原沈阳市律师事务所、沈阳商贸金融律师事务所改制更名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。   申扬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近100人,其中,硕士以上学历24人,律师10名,律师助理9人。其中有市、区人大代表,政协委员和各党派成员30余名。下设房地产、商贸、诉讼、金融、涉外,咨询代书、医疗伤害、行政管理九个专业部门,并在美国洛杉机、加拿大多伦多、开立了办事机构。现与和美国、日本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、韩国等以及香港的多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业务联系。   申扬律师事务所拥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场所。办公场地面积2000多平方米,配备了现代化办公设备,组建了自己的局域网络,实现了办公现代化。   申扬所1993年获司法部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“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资格证书”。1998年由司法律师司、国有资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司颁发'律师事务所从事集体科技产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证书'。      申扬所在《律师法》规定的执业范围内开发律师业务。申扬律师以自己的辛劳和汗水每年为200余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'三资企业'担任常年法律顾问。每年代理各类民事、经济案件千余件;为近500名刑事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供相应法律帮助;处理各类非诉法律事务百余项。   申扬所先后为沈阳房天股份有限公司、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企业出具股票公开发行、上市法律意见书。为沈阳金杯集团、黎明公司等七家大中型企业债转股提供法律帮助。   申扬所建立建全了各项规章制度。实行民为主、严格、科学的管理。先后获辽宁省委、省授予的“政法系统先进集体”,司法部授予的“从业清廉先进集体”,司法部授予的'政治思想工作先进集体”,辽宁省司法厅授予的“集体二等功”,中宣部、司法部授予的'全国法律服务文明窗口单位',人事部、司法部授予的'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'等称号,1998年被司法部首批授予全国“部级文明律师事务”称号,2000年被辽宁省委省授予“辽宁省文明单位”称号。 查看全部 »
经营范围
代理诉讼 房地产项目 公司法律顾问 涉外业务 金融证券 合同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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